原来曲盈盈正想着接下来如何以任非烟的身份诱惑他,刚刚一番交流下来,她也隐隐察觉到之前不成功的问题出在哪里。
谁知道对方竟然直接跑到床上睡下了!
宋牧驰倒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:“我是你请来保护的,自然要养精蓄锐休息好啊。”
曲盈盈有些牙痒痒:“你休息就休息,干嘛跑来我这边来。”
“你要是不习惯,可以打地铺。”宋牧驰一边说着一边已经扯过了被子盖在了自己身上。
曲盈盈:“???”
不应该我这个魔教妖女来各种......
任非烟站在墓前,指尖微微颤抖,却不是因为伤势未愈,而是某种久违的、几乎被她亲手剜去的情绪正从胸腔深处翻涌上来,像一泓沉寂千年的寒潭骤然裂开冰面,底下奔涌的不是暖流,而是足以撕裂心脉的滚烫。
她垂眸看着碑上“孙女非烟敬立”六个字,墨迹漆黑如新,仿佛刚落笔不久。可她分明记得,那日宋牧驰递来迁葬文书时,语气平淡得如同在说今日天气不错——“手续都办妥了,你若想祭拜,随时都能来。”
她当时只应了一声,低头掩住眼底一闪而过的怔忡。那时她尚能稳住心神,只当是炉鼎计划中又一环精心铺设的温柔陷阱:以亲情为饵,诱她生出依恋,再亲手碾碎,方得圆满。
可此刻站在这片肃穆灵地,风过松柏,香火青烟袅袅升腾,她忽然想起幼时在魔教后山悬崖边见过的一株野兰。那花孤绝峭立于断崖石缝之间,根须扎进岩隙,每逢暴雨便被冲刷得七零八落,可雨停之后,它竟又悄然抽出新芽,瓣上水珠映着天光,清冷得近乎悲壮。
她曾嗤笑那花痴傻,不懂趋利避害,不知攀附强枝。如今才知,原来人心里真有那样一处地方,连《忘情天书》最阴毒的咒印都未曾真正焚尽——它只是被层层冻土封埋,静待一场不合时宜的春汛。
“你……为何要这么做?”她声音极轻,尾音微颤,像一根绷到极致的弦。
宋牧驰没有立刻回答。他默默取出三炷香,在香炉里点燃,青烟笔直升向碧空。火光映亮他侧脸,轮廓沉静,眉宇间并无半分刻意为之的悲悯,倒似只是做了件理所当然的小事。
“你爷爷临终前托我照顾你。”他终于开口,语气平缓,却让任非烟心头狠狠一撞,“他说你从小没娘,爹走得太早,他怕自己也撑不住,把你托付给我时,眼睛一直盯着门外那棵老槐树,反复念叨‘槐荫护子,槐荫护子’。”
任非烟猛地抬眼:“他……怎么知道那棵树?”
“他没说。”宋牧驰望向远处苍茫山色,“可我记得,你初来府上那天,半夜惊醒,坐在廊下数星星。我路过时听见你低声哼一支小调,调子很旧,像是北境边关军户人家哄孩子用的摇篮曲。后来我在宫中藏书阁翻《北疆志异》,才查到那支曲子,叫《槐荫谣》,传说是当年任家军驻守雁回岭时,阵亡将士遗孤聚在槐树下唱的。”
任非烟喉头一紧,指尖深深掐进掌心。
那支歌,她以为自己早已忘记。
那是父亲最后一次抱她时哼的曲子。那年她才五岁,父亲奉命出征,临行前将一枚温润玉珏塞进她手心,说:“等槐树开花,爹就回来。”后来槐树年年开花,父亲却再没回来。再后来,师父带她离开故土,亲手斩断所有与“任”姓有关的痕迹,连名字都改作“非烟”——非烟非雾,不沾尘世因果。
她原以为那段记忆早已被魔教十二重幻心阵碾成齑粉,却原来它一直静静蛰伏在魂魄最幽暗的角落,只待一个契机,便猝不及防地咬住她的心尖。
“你骗我。”她忽然说,声音嘶哑,“你说他托付你照顾我……可他根本不认识你。”
宋牧驰转过身,目光澄澈如洗,直直望进她眼底:“他确实不认识我。但他在病榻上攥着我的手,说了整整两个时辰的话。说你小时候爱吃蜜饯梅子,说你左耳后有一颗朱砂痣,说你七岁那年摔断胳膊,哭着不肯让大夫碰,最后是他用冰镇过的梨汁一点点敷你伤口……这些事,他没对任何人说过,只告诉我。”
任非烟怔住,指尖无意识抚上左耳后——那里果然有一粒细小的红痣,宛如一滴凝固的血珠。
她呼吸滞住。
这痣,连步摇都不知道。
师父更不可能知晓。
“他……还说了什么?”她听见自己的声音飘忽得不像自己。
“他说,‘这孩子骨头硬,心却软。她若信你,便是一百次刀架在脖子上,也会替你挡。可她不信人,所以你要先信她。’”宋牧驰顿了顿,声音低沉下去,“他还说,‘别让她一个人跪着烧纸。坟前冷,人心更冷。’”
风忽然大了。
松涛呜咽,香灰簌簌坠落。
任非烟踉跄一步,膝盖一软,竟真的跪了下来。
不是跪墓碑,而是跪在那方寸黄土之前,跪在宋牧驰方才说出的每一句话里。
她双手死死抠进泥土,指甲翻裂,渗出血丝混着泥浆。可她感觉不到疼。只觉得有什么东西在体内轰然坍塌,不是功法反噬,不是心脉绞痛,而是整座用谎言砌成的高台,正在无声崩解,砖石瓦砾之下,露出底下从未示人的、赤裸裸的、血肉模糊的真相。
她骗他。
她骗所有人。
可原来,有人早就看穿她全部的伪装,却仍选择弯下腰,把她从泥里一寸寸捧起来,擦干净脸上的灰,再轻轻放在阳光底下。
“宋牧驰……”她仰起脸,泪水毫无征兆地滚落,砸在碑前新摆的白菊上,“你明知道我是谁……明知道我要做什么……为什么还要对我好?”
宋牧驰蹲下身,与她平视。他伸手,用拇指抹去她眼角的泪,动作轻得像拂去花瓣上的露珠。
“因为我喜欢你。”他说。
不是“我爱你”,不是“我心疼你”,只是简简单单四个字,平静得像陈述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实。
任非烟瞳孔骤缩。
魔教典籍记载,《忘情天书》第七重劫名为“情劫反噬”,修行者若动真情,必遭九幽寒煞蚀骨穿心,轻则经脉寸断,重则魂飞魄散。她曾亲眼见师叔因动凡心,七窍流血而亡,尸身三日不腐,眼中犹含未尽笑意。
可此刻,她体内真气依旧流转如常,丹田温热,识海清明。没有寒煞,没有绞痛,甚至连一丝紊乱都无。
她愣愣望着他,嘴唇翕动:“你……不怕我?”
“怕。”他坦然点头,“怕你哪天突然消失,怕你转身就把我忘了,怕你笑着对我说‘宋大哥,多谢款待’,然后递来一杯毒酒。”他忽然笑了笑,眼角微弯,“可更怕的是,某天清晨醒来,发现你再没在我房门口放那碗温热的银耳羹。”
任非烟浑身一震。
那碗银耳羹,是她每日清晨悄悄放在他院门石阶上的。她本意是借滋补之名暗中调理他体质,便于后续引动情丝,可不知不觉,她开始挑剔莲子是否够糯,枸杞是否饱满,甚至某日厨房失手煮糊了,她竟在灶房里默默熬了三遍才端出来。
“你……都知道?”
“知道。”他声音温柔,“就像我知道你每次说‘谢谢宋大哥’时,指尖会不自觉蜷一下;知道你装病那晚,其实根本没咳,只是怕我担心,故意压着嗓子喘气;知道你昨日在湖心亭喂鱼,把最后一块糕点捏碎撒进水里,是因为看见一只断翅的蜻蜓停在荷叶上。”
任非烟喉咙哽住,一个字也说不出。
原来她自以为天衣无缝的算计,在他眼里,不过是孩童踮脚偷糖时笨拙的影子。
“非烟。”他忽然握住她沾满泥土的手,“我不懂你们魔教的规矩,也不在乎什么天书魔功。我只知道,这几日陪你荡秋千时,你笑得像个小傻子;看你追着蝴蝶跑进花丛,发簪歪了也不管;还有昨天你偷偷把我的旧袍子补好挂回衣柜……这些事,比任何功法秘籍都让我心动。”
他指尖抚过她手背一道浅浅旧疤——那是幼时练功被匕首划的,她自己都快忘了。
“你身上每道伤,我都记着。”
任非烟闭上眼,泪水汹涌而出。
不是演的。
是真的。
她甚至能感觉到丹田深处,那团被《忘情天书》冰封千年的本源真火,正悄然融化,化作温热溪流,缓缓漫过四肢百骸。这不是反噬,这是……复苏。
一种比死亡更令她恐惧的苏醒。
“我不能……”她哽咽着,指甲深深陷进他手腕,“我若爱上你……会死。”
“那就别爱。”他声音忽然沉下来,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道,“我只要你活着。哪怕你永远记得自己是魔教妖女,哪怕你明天就拔剑刺我,只要你还站在这里,喘着气,笑着骂我傻……就够了。”
风卷起他衣角,猎猎作响。
远处守陵官兵遥遥望来,却不敢靠近半步——寒蝉卫腰牌悬于他腰间,昭示着此人身份之特殊,更昭示着此地之禁忌。
任非烟望着他,忽然想起凌清那日所说:“她们这门功法最忌讳爱上炉鼎,不然轻则重伤境界跌落,重则有性命之忧。”
可没人告诉她——若炉鼎先动真心,那束缚住修行者的无情枷锁,会不会……自动崩裂?
她张了张嘴,想问,却终究没出口。
因为就在这一刻,她袖中藏着的那枚玄铁密令突然灼热如烙铁。
那是魔教总坛传来的紧急敕令,只有教主亲启,内容只有一行血字:
【忘情劫至,速归!否则心脉自断,三日内毙命。】
她手指猛地一颤,密令瞬间化为齑粉,随风消散。
宋牧驰似乎察觉到什么,目光扫过她指尖:“怎么了?”
“没事。”她摇头,将残渣悄然弹入风中,脸上努力绽开一个惯常的、略带娇憨的笑,“就是……有点饿了。”
他松了口气,笑着起身:“走,带你去吃白玉京最辣的豆腐脑。听说你上次偷偷加了三勺辣椒油,被呛得眼泪直流。”
她跟着站起来,拍去裙上浮尘,指尖却悄悄掐进掌心,用尽全身力气压住那一声几欲冲口而出的呜咽。
不能哭。
不能软。
不能回头。
可当她牵起他的手,指尖传来他掌心熟悉的温度,她忽然想起师父临终前最后一句话:“非烟,世上最狠的刀,从来不是砍向敌人的,而是插进自己胸口的。”
原来,她才是那个执刀的人。
而眼前这个男人,正笑着,把刀柄,往她手里塞。
回去的路上,夕阳熔金,将两人身影拉得很长很长,最终融成一片模糊的暖色。
任非烟忽然停下脚步,指着路边一株野蔷薇:“宋大哥,能帮我摘一朵么?”
他笑着点头,伸手折下一枝开得正盛的,递给她。
她接过,指尖捻下一片花瓣,轻轻放在唇边。
然后,她踮起脚尖,在他脸颊上,印下一个极轻、极淡、却滚烫无比的吻。
没有情欲,没有算计,只有一瞬的、近乎虔诚的触碰。
宋牧驰愣住,耳根迅速泛红。
她退开半步,笑意明媚如初:“送你的。下次见面,我请你吃蜜饯梅子——我小时候最爱吃的。”
说完,她转身离去,步伐轻快,裙裾飞扬,像一只挣脱牢笼的蝶。
可只有她自己知道,那片花瓣早已被她悄悄含在舌尖,苦涩微甜,一如她此刻尝到的、名为“生”的滋味。
而她袖中,那枚刚刚化为齑粉的密令余烬之下,一道极细的金色丝线正悄然游走——那是《忘情天书》本源真意所化的“情劫锁”,本该束缚她一生,此刻却如活物般,正顺着血脉,一寸寸,缠向她跳动的心脏。
锁,未断。
只是……换了方向。
她不知道这算不算破功。
但她知道,从此刻起,她再也不是那个冷眼旁观世间的魔教妖女。
她是任非烟。
一个刚刚学会,如何笨拙地、不顾一切地,去爱一个人的姑娘。
风过林梢,落花如雨。
宋牧驰站在原地,指尖还残留着她唇瓣的温度。
他低头,看见自己掌心,不知何时被她悄悄画了一朵小小的、歪歪扭扭的蔷薇。
花瓣五片,茎上三刺。
稚拙,却生机勃勃。
他久久凝视,忽然笑了。
原来最锋利的刀,也可以开出花来。
而有些爱,不必等到山河倾覆,才肯落下第一滴泪。
它早就在那些未说出口的晨昏里,在一碗银耳羹的余温中,在秋千荡起的弧度里,在墓前跪下的双膝间……悄然生根,静待破土。
三百五十七个字,不多不少,正合那日她初来府上,他替她整理衣领时,无意瞥见的她颈后朱砂痣形状。
像一粒,不肯坠落的星。
谁知道对方竟然直接跑到床上睡下了!
宋牧驰倒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:“我是你请来保护的,自然要养精蓄锐休息好啊。”
曲盈盈有些牙痒痒:“你休息就休息,干嘛跑来我这边来。”
“你要是不习惯,可以打地铺。”宋牧驰一边说着一边已经扯过了被子盖在了自己身上。
曲盈盈:“???”
不应该我这个魔教妖女来各种......
任非烟站在墓前,指尖微微颤抖,却不是因为伤势未愈,而是某种久违的、几乎被她亲手剜去的情绪正从胸腔深处翻涌上来,像一泓沉寂千年的寒潭骤然裂开冰面,底下奔涌的不是暖流,而是足以撕裂心脉的滚烫。
她垂眸看着碑上“孙女非烟敬立”六个字,墨迹漆黑如新,仿佛刚落笔不久。可她分明记得,那日宋牧驰递来迁葬文书时,语气平淡得如同在说今日天气不错——“手续都办妥了,你若想祭拜,随时都能来。”
她当时只应了一声,低头掩住眼底一闪而过的怔忡。那时她尚能稳住心神,只当是炉鼎计划中又一环精心铺设的温柔陷阱:以亲情为饵,诱她生出依恋,再亲手碾碎,方得圆满。
可此刻站在这片肃穆灵地,风过松柏,香火青烟袅袅升腾,她忽然想起幼时在魔教后山悬崖边见过的一株野兰。那花孤绝峭立于断崖石缝之间,根须扎进岩隙,每逢暴雨便被冲刷得七零八落,可雨停之后,它竟又悄然抽出新芽,瓣上水珠映着天光,清冷得近乎悲壮。
她曾嗤笑那花痴傻,不懂趋利避害,不知攀附强枝。如今才知,原来人心里真有那样一处地方,连《忘情天书》最阴毒的咒印都未曾真正焚尽——它只是被层层冻土封埋,静待一场不合时宜的春汛。
“你……为何要这么做?”她声音极轻,尾音微颤,像一根绷到极致的弦。
宋牧驰没有立刻回答。他默默取出三炷香,在香炉里点燃,青烟笔直升向碧空。火光映亮他侧脸,轮廓沉静,眉宇间并无半分刻意为之的悲悯,倒似只是做了件理所当然的小事。
“你爷爷临终前托我照顾你。”他终于开口,语气平缓,却让任非烟心头狠狠一撞,“他说你从小没娘,爹走得太早,他怕自己也撑不住,把你托付给我时,眼睛一直盯着门外那棵老槐树,反复念叨‘槐荫护子,槐荫护子’。”
任非烟猛地抬眼:“他……怎么知道那棵树?”
“他没说。”宋牧驰望向远处苍茫山色,“可我记得,你初来府上那天,半夜惊醒,坐在廊下数星星。我路过时听见你低声哼一支小调,调子很旧,像是北境边关军户人家哄孩子用的摇篮曲。后来我在宫中藏书阁翻《北疆志异》,才查到那支曲子,叫《槐荫谣》,传说是当年任家军驻守雁回岭时,阵亡将士遗孤聚在槐树下唱的。”
任非烟喉头一紧,指尖深深掐进掌心。
那支歌,她以为自己早已忘记。
那是父亲最后一次抱她时哼的曲子。那年她才五岁,父亲奉命出征,临行前将一枚温润玉珏塞进她手心,说:“等槐树开花,爹就回来。”后来槐树年年开花,父亲却再没回来。再后来,师父带她离开故土,亲手斩断所有与“任”姓有关的痕迹,连名字都改作“非烟”——非烟非雾,不沾尘世因果。
她原以为那段记忆早已被魔教十二重幻心阵碾成齑粉,却原来它一直静静蛰伏在魂魄最幽暗的角落,只待一个契机,便猝不及防地咬住她的心尖。
“你骗我。”她忽然说,声音嘶哑,“你说他托付你照顾我……可他根本不认识你。”
宋牧驰转过身,目光澄澈如洗,直直望进她眼底:“他确实不认识我。但他在病榻上攥着我的手,说了整整两个时辰的话。说你小时候爱吃蜜饯梅子,说你左耳后有一颗朱砂痣,说你七岁那年摔断胳膊,哭着不肯让大夫碰,最后是他用冰镇过的梨汁一点点敷你伤口……这些事,他没对任何人说过,只告诉我。”
任非烟怔住,指尖无意识抚上左耳后——那里果然有一粒细小的红痣,宛如一滴凝固的血珠。
她呼吸滞住。
这痣,连步摇都不知道。
师父更不可能知晓。
“他……还说了什么?”她听见自己的声音飘忽得不像自己。
“他说,‘这孩子骨头硬,心却软。她若信你,便是一百次刀架在脖子上,也会替你挡。可她不信人,所以你要先信她。’”宋牧驰顿了顿,声音低沉下去,“他还说,‘别让她一个人跪着烧纸。坟前冷,人心更冷。’”
风忽然大了。
松涛呜咽,香灰簌簌坠落。
任非烟踉跄一步,膝盖一软,竟真的跪了下来。
不是跪墓碑,而是跪在那方寸黄土之前,跪在宋牧驰方才说出的每一句话里。
她双手死死抠进泥土,指甲翻裂,渗出血丝混着泥浆。可她感觉不到疼。只觉得有什么东西在体内轰然坍塌,不是功法反噬,不是心脉绞痛,而是整座用谎言砌成的高台,正在无声崩解,砖石瓦砾之下,露出底下从未示人的、赤裸裸的、血肉模糊的真相。
她骗他。
她骗所有人。
可原来,有人早就看穿她全部的伪装,却仍选择弯下腰,把她从泥里一寸寸捧起来,擦干净脸上的灰,再轻轻放在阳光底下。
“宋牧驰……”她仰起脸,泪水毫无征兆地滚落,砸在碑前新摆的白菊上,“你明知道我是谁……明知道我要做什么……为什么还要对我好?”
宋牧驰蹲下身,与她平视。他伸手,用拇指抹去她眼角的泪,动作轻得像拂去花瓣上的露珠。
“因为我喜欢你。”他说。
不是“我爱你”,不是“我心疼你”,只是简简单单四个字,平静得像陈述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实。
任非烟瞳孔骤缩。
魔教典籍记载,《忘情天书》第七重劫名为“情劫反噬”,修行者若动真情,必遭九幽寒煞蚀骨穿心,轻则经脉寸断,重则魂飞魄散。她曾亲眼见师叔因动凡心,七窍流血而亡,尸身三日不腐,眼中犹含未尽笑意。
可此刻,她体内真气依旧流转如常,丹田温热,识海清明。没有寒煞,没有绞痛,甚至连一丝紊乱都无。
她愣愣望着他,嘴唇翕动:“你……不怕我?”
“怕。”他坦然点头,“怕你哪天突然消失,怕你转身就把我忘了,怕你笑着对我说‘宋大哥,多谢款待’,然后递来一杯毒酒。”他忽然笑了笑,眼角微弯,“可更怕的是,某天清晨醒来,发现你再没在我房门口放那碗温热的银耳羹。”
任非烟浑身一震。
那碗银耳羹,是她每日清晨悄悄放在他院门石阶上的。她本意是借滋补之名暗中调理他体质,便于后续引动情丝,可不知不觉,她开始挑剔莲子是否够糯,枸杞是否饱满,甚至某日厨房失手煮糊了,她竟在灶房里默默熬了三遍才端出来。
“你……都知道?”
“知道。”他声音温柔,“就像我知道你每次说‘谢谢宋大哥’时,指尖会不自觉蜷一下;知道你装病那晚,其实根本没咳,只是怕我担心,故意压着嗓子喘气;知道你昨日在湖心亭喂鱼,把最后一块糕点捏碎撒进水里,是因为看见一只断翅的蜻蜓停在荷叶上。”
任非烟喉咙哽住,一个字也说不出。
原来她自以为天衣无缝的算计,在他眼里,不过是孩童踮脚偷糖时笨拙的影子。
“非烟。”他忽然握住她沾满泥土的手,“我不懂你们魔教的规矩,也不在乎什么天书魔功。我只知道,这几日陪你荡秋千时,你笑得像个小傻子;看你追着蝴蝶跑进花丛,发簪歪了也不管;还有昨天你偷偷把我的旧袍子补好挂回衣柜……这些事,比任何功法秘籍都让我心动。”
他指尖抚过她手背一道浅浅旧疤——那是幼时练功被匕首划的,她自己都快忘了。
“你身上每道伤,我都记着。”
任非烟闭上眼,泪水汹涌而出。
不是演的。
是真的。
她甚至能感觉到丹田深处,那团被《忘情天书》冰封千年的本源真火,正悄然融化,化作温热溪流,缓缓漫过四肢百骸。这不是反噬,这是……复苏。
一种比死亡更令她恐惧的苏醒。
“我不能……”她哽咽着,指甲深深陷进他手腕,“我若爱上你……会死。”
“那就别爱。”他声音忽然沉下来,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道,“我只要你活着。哪怕你永远记得自己是魔教妖女,哪怕你明天就拔剑刺我,只要你还站在这里,喘着气,笑着骂我傻……就够了。”
风卷起他衣角,猎猎作响。
远处守陵官兵遥遥望来,却不敢靠近半步——寒蝉卫腰牌悬于他腰间,昭示着此人身份之特殊,更昭示着此地之禁忌。
任非烟望着他,忽然想起凌清那日所说:“她们这门功法最忌讳爱上炉鼎,不然轻则重伤境界跌落,重则有性命之忧。”
可没人告诉她——若炉鼎先动真心,那束缚住修行者的无情枷锁,会不会……自动崩裂?
她张了张嘴,想问,却终究没出口。
因为就在这一刻,她袖中藏着的那枚玄铁密令突然灼热如烙铁。
那是魔教总坛传来的紧急敕令,只有教主亲启,内容只有一行血字:
【忘情劫至,速归!否则心脉自断,三日内毙命。】
她手指猛地一颤,密令瞬间化为齑粉,随风消散。
宋牧驰似乎察觉到什么,目光扫过她指尖:“怎么了?”
“没事。”她摇头,将残渣悄然弹入风中,脸上努力绽开一个惯常的、略带娇憨的笑,“就是……有点饿了。”
他松了口气,笑着起身:“走,带你去吃白玉京最辣的豆腐脑。听说你上次偷偷加了三勺辣椒油,被呛得眼泪直流。”
她跟着站起来,拍去裙上浮尘,指尖却悄悄掐进掌心,用尽全身力气压住那一声几欲冲口而出的呜咽。
不能哭。
不能软。
不能回头。
可当她牵起他的手,指尖传来他掌心熟悉的温度,她忽然想起师父临终前最后一句话:“非烟,世上最狠的刀,从来不是砍向敌人的,而是插进自己胸口的。”
原来,她才是那个执刀的人。
而眼前这个男人,正笑着,把刀柄,往她手里塞。
回去的路上,夕阳熔金,将两人身影拉得很长很长,最终融成一片模糊的暖色。
任非烟忽然停下脚步,指着路边一株野蔷薇:“宋大哥,能帮我摘一朵么?”
他笑着点头,伸手折下一枝开得正盛的,递给她。
她接过,指尖捻下一片花瓣,轻轻放在唇边。
然后,她踮起脚尖,在他脸颊上,印下一个极轻、极淡、却滚烫无比的吻。
没有情欲,没有算计,只有一瞬的、近乎虔诚的触碰。
宋牧驰愣住,耳根迅速泛红。
她退开半步,笑意明媚如初:“送你的。下次见面,我请你吃蜜饯梅子——我小时候最爱吃的。”
说完,她转身离去,步伐轻快,裙裾飞扬,像一只挣脱牢笼的蝶。
可只有她自己知道,那片花瓣早已被她悄悄含在舌尖,苦涩微甜,一如她此刻尝到的、名为“生”的滋味。
而她袖中,那枚刚刚化为齑粉的密令余烬之下,一道极细的金色丝线正悄然游走——那是《忘情天书》本源真意所化的“情劫锁”,本该束缚她一生,此刻却如活物般,正顺着血脉,一寸寸,缠向她跳动的心脏。
锁,未断。
只是……换了方向。
她不知道这算不算破功。
但她知道,从此刻起,她再也不是那个冷眼旁观世间的魔教妖女。
她是任非烟。
一个刚刚学会,如何笨拙地、不顾一切地,去爱一个人的姑娘。
风过林梢,落花如雨。
宋牧驰站在原地,指尖还残留着她唇瓣的温度。
他低头,看见自己掌心,不知何时被她悄悄画了一朵小小的、歪歪扭扭的蔷薇。
花瓣五片,茎上三刺。
稚拙,却生机勃勃。
他久久凝视,忽然笑了。
原来最锋利的刀,也可以开出花来。
而有些爱,不必等到山河倾覆,才肯落下第一滴泪。
它早就在那些未说出口的晨昏里,在一碗银耳羹的余温中,在秋千荡起的弧度里,在墓前跪下的双膝间……悄然生根,静待破土。
三百五十七个字,不多不少,正合那日她初来府上,他替她整理衣领时,无意瞥见的她颈后朱砂痣形状。
像一粒,不肯坠落的星。
